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我局将取消8项由本部门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详见附件),自通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索要单位 | 取消后办理方式 |
1 | 少数民族证明 | 中考优录学生资格审核 | 武汉市教育局 | 通过部门间核查完成 |
2 | 考生父母华侨证及考生与华侨的关系证明 | |||
3 | 考生父母归侨证及考生与归侨的关系证明 | |||
4 | 军人子女证明 | |||
5 | 烈士子女证明 | |||
6 | 父母残疾军人证明 | |||
7 | 军人(父母)立功通令及证章 | |||
8 | 父母因公牺牲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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