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文艺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交响乐、民乐、合唱、舞蹈等项目,详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71人以内。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要求,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水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考生以及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分文理)。2017年我校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海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文科招生计划。
(二)思想品德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三)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则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的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每个考生只允许申报一项特长,没有列入招生计划的项目不接受报名申请。
2.有意报考的考生请登陆“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1日24:00。
3.考生须于2017年2月7日-2月13日期间(以收件日时间为准)用EMS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学生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收)。邮编:430074。
4.报名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此表经由网上报名后打印获取,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高中以来参加省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4)高中成绩单及排名:高三年级最近2次模拟考试的成绩和年级排名,所在中学近两年的重本率。以上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
(5)考生特长项目的录像实况,要求录制一个完整的作品。
要求:视频资料请邮寄U盘一份;视频需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不得有剪辑,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报名序号、报考项目、省份、作品名称”,如“XXXX—小提琴—湖北省—《恰空》”。
(6)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证明。
(注:打印、复印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
(二)资格审核和初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试。初试采取观看考生报送的特长项目录像的形式进行。
2.学校根据资格审核和初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7年2月2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查询。
(三)复试(艺术专项现场测试)
1.我校2017年仅在本校设立艺术专项测试考点。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2017年2月27日12:00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复试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生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复试安排(相关细节另行通知)
(1)艺术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4-5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八楼艺术教育中心
(2)艺术专项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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