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是重要依据之一。武汉市教育局昨发出通知: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即将开始测评,其中学校对初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4月17日前完成。
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级,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大方面素质。去年中招,当考生的总分、语数外三科分数之和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就成为决定一些考生中招命运的“砝码”。据统计,武汉市每年约有近百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不高,被省级示范高中降等录取。
除此之外,综合素质评价还是考生能否成为分配生、宏志生的重要指标之一。去年,武汉市省级示范高中共招录7453名分配生,申请分配生的前提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A1B(即5大方面素质须拿到4个A和1个B)。
据介绍,2015—2016学年度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初三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直接评定为A等;在“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拿到市级优秀作品的初三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维度直接评定为A等。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综合素质评价不得漏掉一名学生,不得错登一名学生,尤其是同校重名学生,要核对学生姓名与学号是否一致、评价结果是否与公示结果一致。每所学校被评为全“A”等学生比例以30%左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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