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北京市高考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瘦身”,不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的考生加分资格被取消,而且加分项目也减少5项。这是记者昨天(4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的。
按照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科协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原政策规定,有资格参加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考生资格条件包括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两类。调整后,只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取消了原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参加全市统一测试以及享受本市高考加分提档政策的资格。
此外,参加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考生从事的体育项目从原来的15项调整为10项,包括: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取消了手球、棒球、垒球、网球和定向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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