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重庆市教委公布2013年《重庆市普通高考方案》,呈现七大特点。
一是选拔模式“三位一体”。2013年高考方案实施开始,高校选拔人才将由现在的唯统一高考分数论的单一模式逐步过渡到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生技能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全新模式。2013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暂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只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待条件成熟,将逐步以一定比例计入高考总分。为突出对口髙职类“文化+技能”的选拔特点,将实施技能水平测试。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录取,并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必备材料和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分类、分层设置考试科目。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两大类考生,分别设置普通本科(一类)、普通高职专科(三类),职教本科(二类)、三校高职专科(四类),并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
普通本科类别统考科目保留现有3+X设置,即语、数、外+理综/文综,普通高职专科类别只考其中的语、数、外3门课程。对口高职本科类别统考语、数、英3门课程,对口高职专科类别则只考其中的语、数2门课程。
三是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多样性。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情况和升学愿望,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其中,一类可兼报三类,二类可兼报四类。
四是命题以推动素质教育为主旨。命题将紧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方向和要求,正确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辨证关系,注重以能力立意。一、三类测试的统考科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重庆市普通高考考试说明》命题。二、四类测试的统考科目依据《重庆市对口高职招生统一考试大纲》命题。
五是部分科目有条件的多次考试。为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及备考压力,减小一次性考试偶然失误的影响,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出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2013年高考英语科目听力部分仍在统一高考英语笔试中进行。从2014年高考开始,英语科目听力部分一律采用PETS-2级听力考试成绩,高考英语科目统考笔试部分将不再含听力,并为考生英语听力考试提供多次机会,考生可以在高三学年度参加2次PETS-2级听力考试,其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以考生最好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六是部分科目分值权重有调整。在普通本科类别理科综合300分中,物理由原来的120分调整为110分、化学由原来的108分调整为100分、生物由原来的72分调整为90分。同时,为了强调中职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对口高职本科、专科中语文、数学分值均由原来的150分调整为200分。
七是部分考试科目设置选做题。将在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的物理学科设置选做题,其分值控制在该学科总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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