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统考”开设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考生只能在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拟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省考试局提醒: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0日后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审查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114招生网 –湖北招生考试信息网,湖北高考政策,湖北高校推荐,湖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5.625]